随着“能耗双控”政策逐步落地,加之近期原燃材料价格上涨,环保督察加严,部分地区执行限电错峰生产,全国多地水泥等价格连续上涨。
多地水泥价格连续上涨
●江苏
据中国水泥网此前报道,江苏省内开始能耗双控,全省水泥熟料窑基本全部停产,粉磨站从16日起开始限产30%。其中江苏无锡、镇江、南通、连云港、盐城等多地管控都非常严,熟料线、粉磨站基本都已停产。
受此影响,苏锡常及南通等地一些大厂16日再次通知上调水泥价格100元/吨左右,自8月以来,江苏已开启了5轮涨幅,其中苏锡常地区累计涨幅达230-250元/吨。
市场信息反馈来看,江苏地区涨价通知仍不断流出。
16-17日起江苏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等地一些主要厂家继续通知上调各品种水泥价格100元/吨,其中部分厂家挂牌价上调80元/吨,取消返利政策20元/吨。省内苏北淮安、连云港、宿迁、徐州等地一些主要厂家或有继续上调的预期。届时江苏地区水泥价格基本完成下半年第五轮上调。
据中国水泥网数据显示,江苏地区水泥价格自7月底以来持续走高,进入9月更是直线上升,截至9月17日,江苏P.O42.5散装水泥均价在619.53元/吨,超去年同期168.6元/吨。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镇江某水泥大厂9月17日对浙江沿海区域PO42.5R/PII52.5R散装水泥车运、船运价格上调205元/吨,创造了近年来单次涨价最高纪录。
●安徽
据市场反馈,进入九月传统旺季,市场需求向好,加之周边地区熟料及水泥价格大幅上调带动。
16-17日起安徽多地水泥价格出现大幅上调50-100元/吨不等,其中合肥、巢湖、安庆等地上调水泥价格50-80元/吨,42.5散主流幅度80元/吨为主,周边六安地区预计明后日跟进上调;
滁州地区上调各品种50元/吨;
马鞍山地区上调各品种水泥价格100元/吨;
皖北亳州、宿州、淮北通知上调高标价格50元/吨,低标30元/吨。
●上海
据市场反馈,受周边江苏限电停产,16日水泥价格大涨影响,上海本地主要企业计划17日跟进上调各品种水泥出厂价格100元/吨。已有部分江苏发上海水泥已经通知上涨。
此外,据市场人士透露,15日起华东长三角沿江地区一些主要厂家通知上调熟料出厂价格30元/吨后,近期计划再涨100元/吨。
●山东
据市场反馈,近日山东局部市场一些水泥磨开始执行限电停产,加之外围河南价格回涨及江苏市场限电,价格大幅走高,下游客户对山东市场采购量加大,市场供应紧张。
16日枣庄、临沂、日照部分主流品牌水泥全标号价格较15日涨30-50元/吨。
17日起省内一些主要厂家陆续通知上调各品种水泥价格40-50元/吨,价格将陆续落实到位。整体来看,金九银十传统旺季,需求向好,加之限电及成本压力等多重因素影响,本次企业对推涨价格较为坚挺。
●福建
据市场反馈,福建当地主流水泥企业自9月18日起上调水泥、熟料价格80元/吨。
●浙江
15日,嘉兴、湖州、杭州、绍兴涨50元/吨。
●江西
市场反馈,18日起江西南昌、九江等地水泥价格将上调80元/吨,赣南地区上调60元/吨。据悉,这是江西市场逐步走出三季度低迷市场后迎来的最大涨幅。
●广东
九月以来广东粤西地区水泥价格已接连大幅上调三轮,
12日广州、湛江涨50元/吨,
13日梅州涨30元/吨,
16日,广州、佛山、肇庆、珠海、中山、江门、阳江再涨80元/吨;16日,惠州、韶关上涨80元/吨,目前广州主流品牌P.O42.5散装市场报价665。
●广西
13日南宁、崇左、玉林、钦北防涨30-50元/吨,
15日南宁、崇左、河池、柳州、贵港、钦州、防城港水泥价格较14日上涨60元/吨,
16日,南宁水泥价格较15日涨120元/吨,
目前南宁主流品牌P.O42.5散装市场报价700,7月以来,累积涨幅近一倍,厂家停供,市场需求紧张,据市场反馈贵州水泥跨越800km发到广西市场。
●云南
13日,昆明、玉溪、曲靖涨50元/吨;
14日,文山、德宏州涨100元/吨,昭通涨30元/吨;
15日,大理、丽江涨50元/吨,普洱、版纳水泥价格较14日上涨50-100元/吨;
16日,昆明涨50元/吨,保山涨50-100元/吨。
17日,西双版纳水泥价格较16日涨50元/吨,主流品牌P.O42.5散装水泥报500元/吨。昆明水泥价格较16日涨50元/吨,主流品牌P.O42.5散装水泥报430-450元/吨。
●湖南
12日,岳阳、永州、郴州、衡阳、怀化50元/吨,
16日,长株潭、益阳水泥涨60元/吨,张家界涨50元/吨。
17日,湘西、张家界、常德、怀化、永州、娄底等地主流品牌水泥价格全品种较16日涨40-60元/吨。
湖南地区双峰海螺、涟源海螺、邵阳海螺通知自9月17日起,对所有区域各品种水泥出厂价上调60元/吨。
●贵州
13日安顺涨60元/吨,铜仁涨50元/吨,16日,黔东南水泥部分主流品牌价格较15日对外围涨110-140元/吨,对省内涨60元/吨。
●河南
郑州、平顶山、周口、南阳、信阳水泥高标价格较10日上调30元/吨。
●湖北
15日,武汉涨50元/吨,16日,孝感涨50元/吨,咸宁涨20元/吨,鄂州涨30元/吨。
2019年12月,住建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规定,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风险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加强风险管理,合理分担风险。
建设单位承担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人工价格与招标时基期价相比,波动幅度超过合同约定幅度的部分;
(二)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价格的变化;
(三)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四)因建设单位原因产生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五)不可抗力造成的工程费用和工期的变化。
具体风险分担内容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鼓励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运用保险手段增强防范风险能力。
而早在2007、2008年,因人工、材料、台班价格出现持续大幅度的涨落,全国多个省份已出台文件,就“合同中未明确或强行约定承包人承担全部风险”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求发承包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进行价差调整。
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中,有如下规定:
第三条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
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