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部署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
通知明确,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业内分析人士表示,鉴于当前煤炭成本高企,《通知》实施之后,工业企业用电价格有望明显上涨。 同时,电能是水泥生产过程中主要能源之一。资料显示,当前国内吨水泥综合电耗约在90度电左右(含熟料电耗和水泥粉磨电耗)。水泥是传统高能耗行业,依照《通知》中“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水泥企业用电成本将出现较大幅度提升。
此外,通知中显示,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由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