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
CEMENTTECH 2023
2023年8月23-25日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主办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中国水泥协会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筑材料行业分会
联合主办: 重庆市水泥协会
协办单位: 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北京艾科倍盛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建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阿拉伯联盟水泥及建材组织
土耳其水泥协会
重点媒体:数字水泥网、中国水泥网、水泥备件网、环球破碎机网、百年建筑网、找耐火材料网、烟气治理网、谷腾环保网、红利建材建设网、E展网、《中国水泥》及天天微报、《水泥》、《世界水泥》、《新世纪水泥导报》、《水泥工程》、《水泥技术》、《国际水泥》、《水泥综述》等。
2022年受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房地产市场继续探底、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等多重因素冲击,水泥需求出现前所未有的“断崖式”下跌,且需求低迷贯穿全年,全年水泥产量降至近十年以来的最低值,更是创下自1969年以来的最大降幅,同比降幅首次达到两位数水平。低迷的水泥市场需求,使得全国水泥市场价格“高台跳水”,全年水泥市场价格走势颓势尽显。反观原材料煤炭价格却从年初涨至年底,在水泥量价齐跌、成本高涨的双向挤压背景下,致使行业利润下滑严重。
展望2023年,随着新冠疫情得到有效防控及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新一轮的经济振兴有望启动,基建投资预计将比上一年较快增长,房地产市场有望触底企稳,相对稳定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水泥行业通过供给端调节缓解供需矛盾,有效传导成本压力,企业心态也将会有所调整,减少过度竞争行为,强化行业自律,2023年行业效益水平较2022年预计有望出现明显改善。(更多行业数据信息请关注中国水泥协会官方网站)
作为水泥行业发展引领风向标,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CEMENTTECH 2023)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建材分会与重庆市水泥协会共同主办,于2023年8月23至25日在重庆国际博览中心隆重举办。 本届展会我们将致力推动行业创新,携手世界领先供应商同台展示行业内领先技术与设备,更多丰富多彩的活动也将同期重磅推出,为参展企业和专业观众提供一站式沟通交流的服务平台,为中国水泥行业走出去和海外品牌引进来打开双向贸易渠道,将展会打造为一个更为多元化、更为专业化的水泥行业社交平台。
同期论坛——2023国际水泥展期间主要会议活动(拟)
Ø 2023年水泥行业50强高层论坛暨理事大会
Ø 2023年全国水泥行业绿色智能化装运系统技术交流会
Ø 重庆市水泥协会相关会议
Ø 中国水泥协会特种水泥分会相关会议
Ø 第七届中国水泥工业烧成系统优化改造技术研讨会
Ø 企业新产品新技术推介会
Ø 2023水泥行业节能降耗专题研讨会
更多活动,期待您的共同参与。
展出范围
l 国内外水泥工程总承包企业;
l 矿用车辆及矿山开采等装备;
l 新型非金属研磨体;
l 粉磨及辅助设备;
l 煅烧和冷却;
l 预均化堆场与均化;
l 输送与运输、托辊与皮带清扫器等;
l 给料与计量;
l 协同处置设备及服务;
l 散装及袋装技术与装备;
l 备品备件与装备修复技术;
l 耐火、耐磨材料和隔热制品;
l 设备润滑及润滑油的应用;
l 节能风机、电机、空压机技术与装备
l 水泥智能化工厂解决方案;
l 智能装运技术、装备;
l 工艺过程控制与自动化技术;
l 轴承与传动设备;
l 滤料、滤袋环保除尘、脱硫脱硝;
l 可替代燃料、废弃物及其处理利用技术及装备;
l 厂区降噪技术与治理;
l 厂区道路清扫技术及装备;
l 水泥、特种水泥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技术改造、生产建设、监理、协会、媒体等;
l 砂石骨料生产技术及装备;
l 水泥工艺品;
l 金融投资机构、国际贸易公司等。
展位收费标准
国内企业收费标准(RMB) | 国际企业收费标准 (USD) | ||
标准展位9㎡(3mx3m) | 10800 | 标准展位9㎡(3mx3m) | 2800 |
室内光地每平方米(36㎡起) | 1080 | 室内光地每平方米(36㎡起) | 280 |
室外光地每平方米(36㎡起) | 700 | 室外光地每平方米(36㎡起) | 200 |
广告收费标准
会刊广告 | 国内企业 (RMB) | 国际企业 (USD) |
封面/封二/封三 | 30000/20000/15000 | 6500/4000/3000 |
内插首页/封底/内插页 | 15000/20000/6000 | 3000/4000/1100 |
手提袋单面独家广告 | 20000 | 3700 |
胸卡背面独家广告/挂绳独家广告 | 20000/10000 | 3700/2000 |
观众礼品合作 | 10000 | 2000 |
展会现场广告收费标准
展会现场广告 | 国内企业 (RMB) | 国际企业 (USD) | 规格 | 数量 |
展馆端头墙面 | 30000 | 6500 | 34M*6M | 2 |
展馆侧面外墙 | 10000 | 2000 | 11M*10M | 4 |
连廊二楼墙体喷绘 | 6000 | 1100 | 10M*3.6M | 4 |
连廊三楼墙体喷绘 | 4000 | 800 | 7.5M*3.6M | 4 |
连廊包柱 | 4000(独家) | 800 | 3.8M*3.7M | 3 |
连廊吊旗 | 3000(6幅) | 550 | 1.8M*0.8M | 20 |
馆内吊点广告 | 3000 | 550 | 5M*3M | 50 |
环道旗杆广告 | 5000(10个) | 950 | 2M*0.8M | 50 |
注水道旗广告 | 5000(10个) | 950 | 3.5M*1.2M | 50 |
地铁出口喷绘桁架 | 14000(独家) | 2600 | 10M*5M*2M | 1 |
连廊包柱圆柱屏 | 6000(独家)/2天 | 1100 | 4.608M*1.28M | 3 |
更多合作形式及内容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秦朗 182 1102 9252 微信
传真:010-88084171 E-mail: shsmexpo@163.com
传真:010-88084171 参展申请表/协议书
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水泥技术及装备展览会 请回传至:+86-10-88084171
重庆国际博览中心 北京艾科倍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3-25日 北京市海淀区美丽园中路16号院5号楼裕友大厦5楼
1. 参展企业信息
名称(中)
名称(英)
地址
国家 法人
联系人 手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2. 展位确认
□ 室内标准展位 m2;□室内标改展位 m2
□ 室内光地 m2;□室外光地 m2
展位号
展位费用(小写)RMB 元;USD 元
3. 展出产品
展出产品:
是否携带机械设备:□否;□是;
体积:
重量: (3吨以上请注明)
4. 广告申请
会刊:□封面 □封底 □前内插首页 □后内插首页
□封二 □封三 □封面内跨页 □后内插末页
□LOGO □目录前页 □内插跨页 □内插整版
其它:□手提袋单面 □展会胸卡背面 □展会胸卡挂绳
展会现场广告:
□展馆端头墙面 □展馆侧面外墙
□连廊二楼墙体喷绘 □连廊三楼墙体喷绘
□连廊包柱□连廊吊旗 □馆内吊点广告
□环道旗杆广告 □注水道旗广告
□地铁口喷绘桁架 □连廊包柱圆柱屏
广告费用(小写)RMB 元;USD 元
注:请申请单位根据组委会有关规定自行设计广告内容,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电子版到组委会。
5. 增值服务
是否有新产品需要推荐:
□否; □是;
注:如果有新产品需要推荐,请将新产品相关介绍(文字+图片)发送邮件到: 373865674@qq.com
甲方:北京艾科倍盛科技有限公司
户名:北京艾科倍盛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0200001409200093573
请务必汇款注言:水泥展
联系人:秦朗 邮箱:717992795@qq.com
电话:010-88084171 18211029252
乙方:
费用共计(大写):
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请加盖公章)
我单位已阅读并接受《参展细则》的全部规定。同意自即日起十日内支付不低于全款50%的订金(也可付全款),余款将于2023年8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本参展申请表/协议书自我单位提交之日起生效,且传真件、扫描件及其复印件具有同等效力。
参展细则
1. 申请参展单位须认真阅读组委会在展会官方网站发布的和印发的《招展书》、《参展申请表/协议书》、《参展细则》、《参展指南》等有关资料,并如实、清晰、完整填写《参展申请表/协议书》并签名盖章,上述文件涵盖了参展单位与组委会签订的全部协议内容。《参展申请表/协议书》的提交即视为参展商接受本《参展细则》。
2. 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展馆是否已满、展品是否符合要求等)决定接受或不接受参展申请。组委会按照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的原则统筹安排展位。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与参展单位协商并最终调整展位位置的权力。
3. 展位的分配:在特定情况下,组委会保留缩短或延长展会时间、重新分配展位、改变展位布局和改变展位标准尺寸的权力。参展商不得以上述变更为由取消协议或索取赔偿。
4. 申请参展单位应按照招展书中参展程序办理参展手续,将有关费用汇至组委会账户(如下)。参展单位必须以单位自身名义办理汇款手续,在汇款时注明“水泥展”字样,并且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收到全额款项后向交费单位开具正式发票。
户名:北京艾科倍盛科技有限公司
银行:工行北京百万庄支行
账号:0200001409200093573
5. 申请参展单位界定:依照参展单位展出的产品/技术服务/工程项目之商标初始注册地址进行界定。如商标初始注册地址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则参展企业展位租赁费用、广告费用等参照国内企业相关费用执行;如商标初始注册地址为中国大陆地区(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以外,则参展企业展位租赁费用、广告费用等参照国际企业相关费用执行。
6. 如申请参展单位未将参展、广告等费用在协议规定的日期(2023年8月5日)之前付清,或申请参展单位单方面违反本协议条款,发生退展等行为,组委会有权撤销协议,将其预订的展位等重新安排,并且该单位已支付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7. 申请参展单位应及时向组委会提供电子版单位简介、广告设计样等内容,以供组委会制作相关宣传用品。如逾期未能提供,则视为参展单位自动放弃该服务项目。在通知参展单位的情况下,组委会有权根据版面情况、展览馆要求及有关规定和法律对其做出相应的修改。
8. 组委会将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为申请参展单位派发《参展指南》,《参展指南》中对展览会议时间安排、展位搭建和拆除、展品运输、酒店交通、会刊资料、物品租赁、特装展位搭建、水电申请等项目作详细介绍,申请参展单位应按照各项规定和自身实际需要在截止日期前落实参展有关事宜。
9. 参展单位在布展期最后半天仍未报到入馆,又未做任何解释的,组委会有权将其展位安排它用,已交展位费概不退还。
10. 组委会为室内标准展位提供标准配置,租用室内外光地的参展单位自行负责展位设计搭建、电源、水等及由此产生的费用。租用室内外光地的参展单位其展台搭建计划、方案、图纸应该符合组委会、展览馆、消防部门关于展台搭建之有关规定。参展单位必须事先将搭建计划、方案、图纸等资料报送展览馆主管部门。对不符合展台搭建之相关规定的展台设计,组委会有权清除或调整,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参展单位负责。所有参展单位必须在《参展指南》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展台搭建及装饰,并按期拆除,否则将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参展单位及其承包搭建商对其他展商或共同财产造成的损害负全责。
11. 参展单位在参展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专利法》、《商标法》等有关法律。参展商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将展位的一部分或全部对其他展商或第三者进行转租、出售、转让、交换。若发现有此行为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并清理出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参展商承担。
12. 展览期间参展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撤展或展台无人值守,否则组委会有权向参展商收取罚金。参展商撤展时,需按照场馆和组委会相关规定办理出馆手续并经检查后方可离开。
13. 所有参展单位有权得到协议中规定的各项免费服务。参展单位在展会期间(布展、展出、撤展)有权对组委会、展馆、组委会委托的展位搭建商、运输公司、餐饮、保安、礼仪、翻译等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要求改进。
14. 组委会提供的全部服务为标准服务,如申请参展单位自行放弃任何服务项目,组委会不予退还相关费用。
15. 参展单位在展位搭建、展出、撤展期间对其工作人员、财产造成的损害及其他员工、代表人员、展品或设备安全负责。
16. 参展单位应增强安全意识,防止财物受损或丢失。参展单位可以通过投保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展品、财产、工作人员、代表、设备免受偷窃、火灾等特殊事件和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
17. 组委会不对上述事件(15、16条)和由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组委会有权推迟、缩短、延长或取消展会,并视具体情况全部、部分退还或不退还参展单位已缴纳的费用,而不对参展单位遇到的其他损害负责。
18. 本协议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展览馆等有关单位的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