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报,结合驻市专家组会商研判,10月11日前,我市受偏南气流和湿度增大影响,扩散条件整体不利,区域持续出现大范围污染过程。为做好此次污染过程应对,切实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批准,决定启动应急减排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1+5”重点区域(盐湖区、新绛县、稷山县、河津市、闻喜县、临猗县和运城开发区)于10月9日-12日参照橙色等级采取管控措施,其他区域根据空气质量预测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二、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要将管控要求及时通知到企业,并立即组织力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突出抓好散煤清理、工业企业和柴油货车、施工工地土方作业管控,对违法排污行为要依法查处。各监督帮扶组要加强对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监督帮扶。
三、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要加强对各地调度令期间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公安交警支队要指导各县(市、县)加强机动车管控;市气象局要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做好空气质量预报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
四、请各县(市、区)、运城开发区加强研判分析,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科学施策,加强防控,及时将管控措施执行情况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运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